4月8日下午,鄂HT1069出租車駕駛員黃曉霞準(zhǔn)備交班時,回頭發(fā)現(xiàn)后座上有一臺筆記本電腦,于是將這臺電腦交給了晚班司機張光明,讓其上交到公司。
9月上午,萬里出租車公司向出租辦報告鄂H1069駕駛員上交了一臺筆記本。于是出租辦通知失主陳先生到萬里出租車公司核對失物信息(此前陳先生已告知出租辦他遺失了一臺筆記本在出租車后座上,但沒有車牌、車票等有利信息)。經(jīng)陳先生核對,是他遺失的電腦,他萬分高興,十分感謝。事后,陳先生親自送了一面錦旗到公司。
在記者電話采訪黃曉霞時,她說,乘客掉了東西,終歸要還給乘客,不是我們的東西,我們不要。(見《荊門晚報》2013年4月12日A4版)。 (陳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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